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驾驶人员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驾驶人员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4、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到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因此不应再被作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由,否则有违“禁止一行为重复评价的原则”。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驾驶人员发生肇事情况后进行逃逸的,如果涉及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则必须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肯定是需要吊销驾照,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老百姓到超市买食品的时候,会发现很多商品包装上面有绿色产品标识,这就表示食品是绿色无污染的,可以放心食用......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


·聘用双重劳动关系人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作方式的变化,许多人会同时拥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作,这些人与不止一个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具有双重劳动关系。对于企业来......


·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一、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怎么办?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是可以找到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的,但是具体是否赔偿的话,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来进行确定。......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
      知识产权原告所在地管辖双方约定可以吗双方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


·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相关内容有哪些
      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孩子在商场受伤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打架进了派出所的后果是什么
      其实有的时候,对于打架的这种行为如果有过往的行人看到了并且报了警,那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肯定也会将打架的两个人都带到派出所当中了解具体的情况的......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在发生民事纠纷问题后都会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都会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