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违约甲方没填能要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甲方没填能要违约金吗?能要违约金。尽管在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将甲方违约的赔偿事宜说明,但是只要合同中是提到了违约赔偿并且双方是在合同上签字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只要双方中有一方违约了就可以申请违约金赔偿。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综上所述,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要涉及到违约条例,并且明确了违约赔偿的,双方签字则合同生效,这份合同就是受法律保障的,双方违约后就应当按照合同中的违约后续处理进行赔偿,如果一方违约了且不赔偿是可以申请上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


·在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三种类型是什么?
      一、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三种类型是什么?在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则有以下三种类型。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


·?
      ?一、首付没有钱怎么买房子?1、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那么可以考虑找他们求助。但是要记得:向亲朋好友借钱要衡量对方的经济状况,......


·入职两天离职没签合同是否赔偿?
      由于工作和心理预期的巨大差距,常常会出现刚入职就辞职的现象。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赔偿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


·销售假药罪未遂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销售假药罪未遂会进行怎样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离婚财产是多估好还是少估好?
      离婚财产是多估好还是少估好?应当根据实际来清算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


·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怎么罚款?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怎么罚款?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侵权按照营业额的五倍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


·公司法人私自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为了方便公司在设立之后,能与其他独立的主体之间进行经济往来,公司登记机关在审核设立请求通过后,会向设立者颁发营业执照,自此公司具有法人身份,......


·交通事故律师怎么收费的?
      人生有很多不幸的事,但是我们要始终有一颗乐观的心态,积极坦然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交通事故在发生,轻的受伤住院几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已经破裂,选择离婚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但如果夫妻生育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无法避免。有些夫妻为了在离婚之后保障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