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后再信访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后再信访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首先要明确的是就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都是有诉讼期限的,如果超出了诉讼期限,那么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的,所以在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时,必须对诉讼时效进行认定,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则可以重新认定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产通过遗嘱给孙子属于遗赠吗
      遗产通过遗嘱给孙子属于遗赠吗?遗产给孙子属于遗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人......


·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有子女的家庭离异后其孩子一般是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养育,但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具备抚养权的一方却以各式各样的借口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可以争财产;离婚后如果子女判给女方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


·国有企业改制到上市要多久能完成
      如今我国有很多的国营企业都是通过股份改制以后才能够在市场当中上市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转变企业的整体经营机制,使得国营企业也能够建立比较现代化的......


·《刑法修正案八》酒驾新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酒驾的新规定1、醉驾入刑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哪里提交材料?
      在我国公安机关在处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时候,一般会从人们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而公安机关在办理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哪里......


·正式员工不满一年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正式员工不满一年被辞退的规定是什么?正式员工不满一年被辞退的规定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没满一年的话支付两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


·网络诈骗受理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受理金额是多少?网络诈骗案件现在开始变的越来越多,但是真正报警的人很少。很多人选择不报警的原因,是因为不知道案件受理的金额到底是多少......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
      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一、二婚再离婚小孩怎么办二婚离婚孩子抚养权与一般离婚没什么区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