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中止刑拘的依据是什么?

犯罪中止刑拘的依据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2款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中止犯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等具体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尤其是实行阶段的中止,有时往往是在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甚至是较大的损害以后而中止犯罪的,对于这种中止犯不宜免除处罚,而应减轻处罚。(3)在对中止犯处罚时,除看其客观上是否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以外,还应看其中止犯罪的动机。中止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它虽然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但在处罚时应加以考虑。常见的中止犯罪的动机有以下这些:衷心悔悟、畏惧惩罚、怜悯被害人、别人规劝等。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中止在犯罪事实在实行过程中,可能由于客观条件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犯罪事实停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犯罪事实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既遂的犯罪事实的,则需要按照既遂来进行判罚,否则可以从轻处理和判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
      对于胚胎是否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的,从而需要保留遗产份额,只能等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的时候才可以正式的继承取得遗产。如果胎儿是死体,那么他的那......


·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是我们生活中常常能够听到的一类名词,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二者的区别,那么打架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主......


·初中生打架斗殴如何处理
      初中生打架怎么处理首先要教育学生控制自己的情绪,加强学生社会技能训练,进一步提升学生处理人际冲突的能力。其次要建立流畅的学生冲突的申诉通道,......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湖北省每一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标准都有所不同,它其中所参考的数据每一年都会不同,那么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相关类内容你知道哪些?的我......


·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哪些?一、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哪些?土地使用权限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人数是占据其中的大比例,国家为了让文明驾驶普及,使得行人和驾驶者能够安全出行,随......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那么就应该进行释放。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一、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由当事人对法院提出冻结申请,经法院裁定后执行。执行人员通知银行进行账户的冻结。在银行......


·婚内做到什么程度算重婚罪?
      一、婚内做到什么程度算重婚罪?重婚罪就是在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