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责任是怎样的要想计算诉讼时效,就得从保证期间开始说起。保证期间是指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时,可向保证人提出承担责任要求的时间范围,比如合同规定债务人还款的最后日期为2012.1.1,而此时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假如保证期间为规定还款日后一年内,则债权人可在2012.1.2-2013.1.1(即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这个时间可以由双方通过拟定合同明文规定,如规定还款日后的一年内、两年内等为保证期间;如果双方没有合同规定的,那么法律上则可分为两种情况:1、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保证期间则为自主偿还债务期满之日即最后还款日起6个月内;2、一般责任的保证情况,保证期间为自主偿还债务期满之日起6个月。过了此保证期限,债权人再提出由保证人清偿债务要求的,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维护权益的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履行责任的要求,超过期限没有提出要求的,法院就不予受理了,也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履行责任的要求后,诉讼时效为两年,而从何时开始计算时效则分为两种情况:1、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承上例说明,债权人在2012.6.1向保证人提出要求,则诉讼时效就由此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2012.6.2-2014.6.1;2、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需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与上一种情况相同。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没有提起诉讼的,那么债权人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此外,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也可根据法律规定中断或延长,但保证期间则不可以。综上所述,就保证责任当中的诉讼时效来说条件内容等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在保证其内应该及时的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诉讼时效的期限非常重要,如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法院不再受理该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哪些
      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


·工商商标侵权案件达到多少可以移交
      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Priorityofconstructionproject)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


·抢劫罪从犯判决相关内容
      在一次团体犯罪的抢劫案中,一般都会有主犯和从犯两种角色,起主要重要的主犯要对案件负主要责任,按照抢劫金额的大小来判决,那么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案,报案时要做的事有:带上自己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间费用,但风险也大很多。承租人可能擅自改造、损毁房屋或违法使用,造成事故和麻烦,......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
      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抢注刚成立里年的公司商标不算抢注?算,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近年来,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不堪长期忍受而导致的离婚,此时我们可以认定有家暴暴......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一、军人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军人死亡抚恤金不算遗产,遗产是生前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


·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