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十公斤该判多少年?
一、贩毒十公斤该判多少年?
贩毒超过十公斤,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运用证据证明毒品的归属问题
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藏匿毒品。即使侦查人员查获了毒品,因其矢口否认毒品归其所有,也很难认定其归属,侦查人员必须运用证据证明毒品是其所藏。可以收集以下证据综合认定是其所有:
1、对嫌疑人的可疑物品交专门的鉴定机构对是否为毒品作出定性鉴定。
2、在行为人身边或身上特殊部位查获毒品,毒品在行为人的实际占有和支配下却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3、在其住所或租用的房屋、旅店中查获毒品,同时有证据证明:房间钥匙由其独有;有住宿登记或租房协议,房主的证言证明其有使用权。
4、在其住处搜出天秤、手机、携带毒品的工具等。
5、从毒品或毒品的包装物上检出该人的指纹。由此可见,行为人若辩称毒品不属自己所有,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做出合理解释,否则凡能证明毒品在行为人的实际占有和支配下就可以推定毒品为其所有,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这一推定。
因为我国的严禁出现任何的违法行为的,否则不仅会危害到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会不利于社会的治安以及秩序的,那么司法机关在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进行立案调查,然后也是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具体处罚措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
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一、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持刀抢劫构成抢劫罪,是刑事违法行为,不可以和解。二、持刀抢劫量刑标准第263条【抢劫罪】......
·在我国无责任无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创建社会和谐氛围的这一块我们是不能够忽略交强险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您全部都心知肚明购买交强险的性价比是非常合适的,只有极......
·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费用规定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费用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人工栽培或野生植物开发利用的新的、特异的、一致的、稳定的植物品种。1、1999年3月12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什么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什么一、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什么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签了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是否有效
签了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是否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
·刑事诉讼法冻结时间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许许多多的刑事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也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也十分的重视这些问题,刑事诉讼法将......
·一、山东劳动合同备案是强制性的吗?
一、山东劳动合同备案是强制性的吗?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