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重庆市残疾人赔偿金计算期限是多久

重庆市残疾人赔偿金计算期限是多久重庆市残疾人赔偿金计算期限是20年。我国在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基于当时的认识,在第120条规定了对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甚至致人伤残和死亡都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只在第119条规定了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作为对受害人因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收入损失以致生活来源缺失的赔偿。二、残疾人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三、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当我们的身体健康遭受外界的损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鉴定,要求进行残疾补偿。一般的残疾补偿是不用进行税收的缴纳的,同时残疾补偿金的计算与当地的平均收入有关,具体还需要我们自行学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章过期罚金是否还需要缴纳
      一、违章过期罚金是否还需要缴纳?当然需要交,罚金大致是: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


·贷款一般多长时间可以放款
      贷款一般多长时间可以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生完孩子多久可以离婚
      生完孩子多久可以离婚一、生完孩子多久可以离婚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没续可以随时辞职吗?合同到期了,辞职直接走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承销证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企业的融资方式中,发行证券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形式,它可以有效地将投资者的资金筹集起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资金的支持......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


·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一、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个时候另一方就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