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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公证把财产都给孩子可以吗?

一、夫妻公证把财产都给孩子可以吗?
  
  可以
  
  1、公证到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共同财产公证到孩子名下,如果是金钱财产,属于已经将钱交给孩子了,父母不能再主张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了,所以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主张要求分割该财产。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本案中,共同财产已经经过公证,所以即便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房产,父母双方也不得主张撤销赠与,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办理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财产公证。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对于将财产赠与给子女的话,最好是经过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尤其是子女有一定的财产管理能力之后子再将财产赠与给财产,否则子女会随意挥霍金钱这样对于子女理财观念和消费观念都不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等子女长大之后在赠与财产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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