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职业病等情形应当先进行鉴定,鉴定完毕后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后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单位无责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职工没有过错,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等,即使是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辞退,等职工休假结束后,双方商议合同续签事宜。当然,对单位来说,也享有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


·一、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伤残赔偿多少是因人而异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按下列项目计算赔偿:1、医疗费。医......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偷东西被开除了怎么结算工资
      先试试找公司协商,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中的遗弃家庭成员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者实际的相关。所受的伤以及其所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和一些周边治疗费用来进行确定。具体没有......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内是什么?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内是什么?(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


·盗窃罪情节轻微辩护词怎么写?
      一、盗窃罪情节轻微辩护词怎么写?盗窃罪情节轻微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受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为尚某某提供辩护。......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旷工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对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旷工多久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旷几天工可......


·醉驾处罚拘役多长时间
      醉驾处罚拘役多长时间《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