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试用期内应注意哪些陷阱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它的义务,但有不少人都不知道该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试用期要签合同吗?大部分的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二、试用期内应注意哪些陷阱
  1、试用期过长或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有关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立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双方以相互考察、相互了解的期限,这个期限的特殊性就在于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任何一方因不满意对方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都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3、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试用期与见习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见习期是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至少一年的见习考察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中约定的考察期限。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以此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期限是错误的。
  5、约定两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只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是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单位录用条件而被辞退,要么是依据劳动合同享受新的待遇和权利。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单位找任何理由要求与毕业生再约定一个试用期,往往会超过六个月或与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这是不能接受的。
  6、续签劳动合同重复约定试用期。不要以为无所谓,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应该不再约定试用期。
  7、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期限中剥离。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段特殊时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签订试用期合同,在可能当试用期结束时被用人单位找理由辞退且借口劳动合同未生效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8、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此类合同,则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如果在该期限内将毕业生辞退,毕业生可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9、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政策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的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试用期合同。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那么此时试用期合同就直接视为劳动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逃逸”是1997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增加规定的的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


·何为股权投资企业?有什么规定?
      何为股权投资企业?有什么规定?一、何为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法律上股东分离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上股东分离财产如何分配如果不愿意再作股东,可以依法将股权转让或者申请公司予以收购,不能退股。具体股权转让程序请参见《公司法》的规定。......


·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


·强奸罪怎么量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送达?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送达?一般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七日内送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


·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撤销情形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撤销情形是什么?一、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赠与合同一旦经过公证成立就会具有法律效力。二、赠与合同......


·有什么情况合伙人可以退伙
      有什么情况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


·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刑事犯罪是有一个追诉期的,开设赌场罪也不例外,一旦过了追诉期国家机关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您知道开设赌场罪追诉期......


·讨债诉讼时效是多久
      讨债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讨债诉讼时效是多久呢?现实生活中有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