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般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哪些证据有利于争夺抚养权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那么,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8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离婚夫妻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建议最好协商约定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金额,这样对孩子造成的伤害相对才是比较小的。若是在抚养问题上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最好能够提供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件,这样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胜算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协议离婚有调解的吗?
      对于协议离婚有调解的吗?不需要调解,诉讼离婚时才有这个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


·如果持械聚众斗殴能保释吗?
      如果持械聚众斗殴能保释吗?在生活当中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能自己解决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但是有时候事......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证明责任可以被概括为,当某个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时,某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以该事实为要件的、于己有利之法律效果不获认可的危险或......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给补偿吗?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给补偿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


·醉驾
      醉驾,就是在你醉的不省人事的时候驾驶自己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很多人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被交警抓住,然后测酒精浓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值......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


·罚款一定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的分类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


·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吗
      强制执行是不能涉及妻子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不少的......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一、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


·济宁市医患的产生的原因、解决方法是什么?
      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加之思想观念上的差异,造成了当前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患纠纷,处理起来也非常麻烦,甚至会给社会风气带来非常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