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二、公司注销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导致公司注销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包括内部原因与外部原因。但无论是因为哪种原因导致公司被注销,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对公司的债务作出清偿,同时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作出清理,也就是我们说的对公司进行清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房产变更银行变更贷款人信息能不能办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房产,且该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也应进行分割。对于房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将房产......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签名的,夫妻一方代签属无效行为。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签,并且委托公证,可以让......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不管是在怎样的城市中,对于外来的打工人员而言,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无法购买房产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租房的方式进行了。而此时当事人在房屋......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


·遗弃罪为什么是继续犯?
      遗弃婴儿,遗弃老人等行为,在刑法的规定当种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遗弃老弱病残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遗弃罪。该罪的设立......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一、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一、醉驾吊销驾照怎么补办?
      一、醉驾吊销驾照怎么补办?接受处罚满5年后,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材料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3、驾......


·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什么证件
      一、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什么证件全款买卖: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资金托管银行借记卡。购买首套房还需提供......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