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
5、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三)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二)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三)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五)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而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阅读了上文,我们知道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主要有五点,首先是它们的构成条件不同,另外还有法律意义以及作用的阶段,责任形式以及赔偿的范围都是不同的,我在在了解了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和联系之后,可以让我们在以后签订合同时,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如果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破产清算股权的和程序分类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股权的和程序分类是怎样的?对一个公司来说,破产是最不幸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个公司面临破产时,不应该逃避责任一哄而散,而是有一定的法律......
·民事诉讼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书怎么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主要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一)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基本情况1、......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凭借扣车时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交警部门取车。具体什么时候完成检验鉴定,可以与交警联系......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什么意思?
患者生病之后,需要服用相应的药物才会使病情好转,继而痊愈。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病人服用对症药物却仍然没有效果的,这种情况下不得不令人想到是否购......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一、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
·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因为不动产登记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涉及到公民的物权。物权体现的是公民对不动......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一、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如下:......
·刑诉法一百四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在遇到刑事犯罪的时候,它对保护受害人权益的作用非常突出。刑诉法之所以如此重要,这主要得益于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