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区分非法拘禁与绑架罪

怎样区分非法拘禁与绑架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3、法定刑方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4、实践中认定方面: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二、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1、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2、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注意:绑架罪的中止,只要发生在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以前都可以成立。绑架罪的恶劣程度远远大于非法拘禁罪,因此在处罚上面,对绑架罪的处罚也是比对非法拘禁罪严重。其中,刑法中有规定,犯绑架罪的最高是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若是成立非法拘禁罪,一般情况下最高也就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除非是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这个时候要么处3-10年有期徒刑,要么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有吗?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有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一、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间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


·试用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试用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情形,既然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条件,那么买受人应当在多长的时间内作出认可,即试用期间多长对试......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一年想辞职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一年想辞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


·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但是也会存在一方不......


·股权质押率过低是好还是不好?
      股权质押率过低是好还是不好?股权质押率是通过质押评估,并且按照相关的公式计算出来的。且有一定的风险性。股权质押率的高低也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非常......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企业的经营范围或者企业的住所、名称发生变更的话,肯定都需要依法到当地的工商局针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因为如果......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


·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