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一方主动承担债务是否可以?

离婚一方主动承担债务是否可以?离婚一方主动承担债务是可以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夫妻共同债务数额大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时,即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抵偿共同债务时,人民法院应征求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双方的清偿能力。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协议清偿,既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清偿责任,亦可以由双方面军分担清偿责任。当双方对共同债务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但是,规定夫妻就债务清偿无法达成协议时,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时候,就主动审理夫妻对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甚至将连带债务划分为按份债务,这种判决的效力又能如何约束非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债权人呢?但是判决却非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乃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原则上,一个生效判决书的既判效力不适用当的规定显然密不可分。仅及于当事人双方而且还及于第三人,具有对世的效力。二、如何界定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大家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都非常注重,但是有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可能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相反的还存在着一大堆的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个债务如何承担问题,双方可以来进行一定的协商,一方主动承担起债务自然是可以的,法律对此是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侦查封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现象在我们生活当中无处不在,通过该一系列的表现形式,它已经像毒品一般慢慢侵入了我们的生活,不论是在各行各业这种现象都存在,这使我们的......


·离婚案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案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死亡伤残金是多少?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死亡伤残金是多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
      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下,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可是在生活当中,还是有一些不法分......


·抢劫罪和绑架罪那个罪重
      抢劫罪和绑架罪那个罪重一、抢劫罪和绑架罪那个罪重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会占用普通家庭很大一笔资金,所以要特别慎重。那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比如说先要估算自己的资金实力,确定哪一家开发商、房......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续展申请方式是什么?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续展申请方式是什么?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续展需要由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向海关提出申请,申请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继续在海关进行备案。知识产权......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


·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外就医是保障犯罪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


·四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标准是什么
      多车追尾需要看具体案情。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


·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谁?
      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谁?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单位,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