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什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离婚夫妻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处理。而在因为一方过错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其实可以适当的少分一些给过错方。当然,对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也是需要适当的给予照顾,可以多分一些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醉驾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


·如果借条超过二年如何起诉
      如果借条超过二年如何起诉债权人能否在诉讼之前,收集到中止或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很关键。假如在2年之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或......


·婚内抚养权公证有效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抚养权的公证问题,但有的时候可能在夫妻婚内就会涉及到抚养权公证。那么此时进行的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呢?而此时,......


·新刑法诈骗罪多少钱立案标准
      新刑法诈骗罪多少钱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诉讼时效届满后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归还部分借款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


·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并达成协议,此协议就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那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呢?在......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具体到工伤认定层面,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即使客观上符合上述法定工伤情形和视同工伤情形,也不按照工伤处理......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同时,由于面积计算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普通购房者很难算清所购房屋的精确面积......


·公务员违约金怎么算的?
      一、公务员违约金怎么算的?公务员违约金应当在签订工作合同的时候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在法律上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30%。一方面,违约金的......


·法律上对醉驾可以探视吗
      法律上对醉驾可以探视吗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


·房屋是老百姓重要的固定财产,如果房屋产权不清晰,多人共同居住
      房屋是老百姓重要的固定财产,如果房屋产权不清晰,多人共同居住在一个房屋时,就有可能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只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日常生活中,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