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偿使用证明还是租赁合同合适?

无偿使用证明还是租赁合同合适?签订无偿合同更合适,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是无偿使用的相关情况,但一般也必须签订无偿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无偿使用的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在无偿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出现相关损失或者违约的责任认定情况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出现违约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的法律强调的是平等,是人权,不是简单的个人主观认识,《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出行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汽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因为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您都很关心的问......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没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民间借款协议要怎么订立
      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前进,个人以及商业等经济往来越发频繁。民间借贷这种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经济往来的实践中被普遍使用。但是,民间借贷也存在不少问......


·约定义务附随义务的种类有哪些?
      约定义务附随义务的种类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


·丈夫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对于丈夫个人来讲,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就会成为其遗产,要么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要么以法定的方式来继承。而在法定继承中我们需要知道丈夫......


·告重婚派出所已立案可以撤案吗?
      告重婚派出所已立案可以撤案吗?不一定可以撤案,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不能撤案,否则承担报假案的责任。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进行约定?
      借款利息的约定在借款活动中,绝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讲究的。并且也只有借款当事人依照一定要求去约定的利息,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个人借款利息......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夫妻离婚最常见的纠纷问题无疑就是子女抚养权和离婚财产这两个问题,对于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的修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关的调整,那么新婚......


·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