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3、我国对离婚管辖的具体规定: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起诉阶段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们国家对于离婚诉讼是非常慎重的,第1审判决,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判定离婚。而且在开庭之前需要进行一个调解,这是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至于离婚诉讼活动中的管辖权问题,要根据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对爆炸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爆炸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
      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有哪些?私人法律顾问介绍个人法律顾问主要为个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包括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和诉讼、起草和执行遗嘱等。现在......


·担保人到执行阶段怎样维权
      一、担保人到执行阶段怎样维权担保人到执行阶段怎样维权:如果担保责任成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你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一、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


·什么是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在承担债务责任的时候,有时候我们需要承担一种连带责任,那么什么是连带责任呢?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


·一、醉驾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一、醉驾吊销驾照多长时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信用卡套现是不是违法的会被判刑吗?
      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恶意透支方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信用卡套现数额较大的......


·商标续展一般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商标续展一般提前多长时间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


·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
      正当防卫是公民享有自卫权的表现,但是如果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尤其是造成重大损害的话,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了。因为从其行为推测,行为人的行为......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


·离婚诉讼理由包括了什么
      离婚诉讼理由包括了什么其实被法院支持的离婚理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理由,这些事由在第一次起诉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