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北京市两限房出售的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出售的条件是什么?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二、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三、北京两限房申请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两限房实际上是最为经济实惠的一种政策性房子,但想要在北京买到一套两限房最低也是中等家庭,因为北京的两限房价格可能要比很多省份市中心的房价都要贵一些。政府出台2000防,本来是为了帮助那些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所以决不允许哄抬房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钢混结构:主体承重为钢结构或砼结构,主要指框......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其具有特殊的情节,那么此时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这里又具体分为了法定从轻、减轻处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不同的......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


·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买卖合同纠纷要哪些证据?
      如果你在销售合同上遇到纠纷,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资格的证据。(一)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居留证件、护照......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是多少?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迅速,许多高端领域崛起,城市的面目焕然一新。许多城市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公司债券债券基金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债券基金特点有哪些?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


·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拒赔应该如何起诉
      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拒赔应该如何起诉一、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拒赔应该如何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