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共同犯罪既遂积极阻止犯罪可以减刑吗?

一、共同犯罪既遂积极阻止犯罪可以减刑吗?可以,积极阻止犯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符合中止犯的条件,应当减轻处罚的。共同犯罪既遂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完全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与共同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共同犯罪是否已经得逞,共同犯罪尚未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未遂。共同犯罪已经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既遂,关于共同犯罪得逞与未得逞的标准,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参见“共同犯罪未遂”。二、共同犯罪预备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3)折衷说。认为如果刑法规定某一犯罪预备行为本身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就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否则就不成立。中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不能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共同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对于进行犯罪预备的各共同犯罪人应根据食在犯罪预备中的作用,依照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既遂的认定上,一般是犯罪分子在进行共同犯罪时,已经具备了犯罪的动机和进行了犯罪预备活动,并存在犯罪事实,所以肯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量刑判决,如果存在积极阻止犯罪的情况,则明确可以适用于减轻处罚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怎样约定婚后财产才具法律效率
      夫妻怎样约定婚后财产才具法律效率一、夫妻怎样约定婚后财产才具法律效率?只要是出于双方均真实有效的意思表达并且没有被强迫欺骗等情况下自愿订立......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已成年继子女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
      一、已成年继子女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婚生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权利是同等的。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相等。《......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
      商标侵权罪多少金额是大额?商标侵权罪属于刑事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商标侵权罪并不仅仅是单一的一个罪名,包括三种犯罪形式,法律条款中未对涉......


·员工请假过长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请假过长单位可以辞退吗?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劳动者;事假虽然是职工因为私事请假,......


·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
      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家庭暴力在国家上的定义广泛,包括对其他家庭成员身体和心理上的虐待,实施手段多种多样,言语、手脚、冷暴力或者凌辱......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伤残鉴定程序不合法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


·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由于一些操作的不当,或者是其他一些原因使自己意外受到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处理的,但是如果想要走工伤保险......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公司正式录用劳动者后,需要就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期限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有公司安排劳动......


·离婚后确认婚姻无效可以吗?
      离婚后确认婚姻无效可以吗?不可以。离婚后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是夫妻了,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也没必要再申请过去的婚姻无......


·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