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5、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能是多少?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3、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三、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 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4、定金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由此可见,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并不单纯的针对仓储合同,不过,正常人不可能在对方违约的两年之后才想起来要打官司维权的,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一刻开始想必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跟对方进行沟通的。能及时补救违约造成的损失也是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强制执行按比例分配财产合法吗?
      一、强制执行按比例分配财产合法吗?强制执行按比例分配财产是合法的,离婚时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如果其他单......


·公民信访能解决问题吗?
      公民信访能解决问题吗?一、公民信访能解决问题吗?按照正确的信访程序,就能真正的解决问题。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


·中国民法总则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
      中国民法总则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有什么解释?现在网络游戏......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怎么算?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怎么算?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


·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收到伤害。工伤的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在受伤之后的负担。然而工伤的认定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


·湖南省闲置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湖南省闲置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土地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尤为珍贵,特别是对城镇化扩大的今天,因此,政府出具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条例,......


·非法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这个词并不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


·在我国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吗?
      在我国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吗?随时可以,但是因为孩子小,可以由母亲或者抚养人代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材料需要哪些?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材料需要哪些?现在全民创业,人人都想办企业,每天都有大批企业成立,同时也有大批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企业破产了就涉及到破......


·境外代购偷税漏税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境外代购偷税漏税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境外代购偷税漏税的处罚是怎么样的?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