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

一、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交通事故腿骨折误工几个月就一定赔偿几个月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工资收入高于3500元并且能提供工资纳税的凭证的,可以按照纳税的工资总额计算误工费。如果工资低于3500或者是虽高于3500,但是没有纳税的,一般可以争取按照3500元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退休人员可以要求误工费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比例在责任比例承担,确定之后会有一个误工费用的赔偿,这个误工费用,不必太过于担心,因为它有一个具体的计算,公示跟务工的时间是具有密切的联系的,所以不用担心由于这段时间伤害而无法工作导致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划痕险换色可以申请划痕险吗
      划痕险换色可以申请划痕险吗?为了减轻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自己的责任,不少车主在获得驾驶证,买车之后,会购买各种不同的保险,由于不同的保险的价格是......


·新交强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新交强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新交强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离婚后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拒付抚养费吗?拒付抚养费就是在离异以后,不抚养孩子的这一方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在一些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时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根据不同地方法院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起诉......


·出嫁女及子女能享受村民收益待遇吗?
      司法实践中关于“出嫁女”村民资格和待遇的纠纷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


·很多人不懂上海工伤怎么认定的以及上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很多人不懂上海工伤怎么认定的以及上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上海工伤在哪里认定的以及有哪些上海工伤鉴定注意事项?为......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是什么
      很多生活在重庆渝北区的农民,一旦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往往希望尽快的得到赔偿款,但是往往征地的程序特别麻烦,导致赔偿款也迟迟不能发放到农民手......


·立案时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合同诈骗有无单位犯罪形式?
      在市场交易中签订合同是必须具备的环节,但是却也会有不法分子在合同中设下诈骗陷阱欺骗合同订立人,一般来说合同的签订都是由两人来进行的,所以如果......


·缓刑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否适用?
      缓刑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被经常用到。一些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同时犯罪人员有悔改表现,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


·较重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国家,普通老百姓可能比较了解多的就是一种形式处罚,也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但是我们国家除了这种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