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现商标被侵权怎么投诉?

发现商标被侵权怎么投诉?发现商标被侵权需要全面的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侵权了商标之后才能投诉,搜集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的相关证据,例如,国家行政机关的一些公文、登记书、公证等;原件、原物及复印件、复制品等。除了被侵权人自身理应合法受到保护的证据材料,还应举证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失、产生影响的相关证据材。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对于案子相关联的有力证据越多越好。二、商标侵权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三、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如果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3、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商标侵权案件,通常情形下,是可以选择投诉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维护商标创造者的权益的。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原告,必须要在诉状之中,就表明自己想要获得的赔偿,对于被告,则必须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一般双方需要当庭质证之后,法院才会断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盗窃罪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
      可能您都知道,在我国是存在着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的,但是至于什么样的案件,他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普通老百姓可能并不是特别清楚,比如......


·一、房产证夫妻共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房产证夫妻共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可是有些时候,因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经......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一、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退还多少?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钱退还多少?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办理离婚,对于彩礼退还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结......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案件中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案件中适用吗?不适用,在人民法院强制措施之下的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因为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


·检察院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此时检察院也可能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由于社会需要发展,那么久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犯罪行为人抓住时机,利用企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之时,欺骗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个......


·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
      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一、我国版权转让费用多少钱?版权转让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不需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