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妇女犯罪怎么处理
怀孕妇女犯罪在怀孕期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并且会被司法机关监视其住所,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如果第三者怀孕重婚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若是妇女在被发现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处于怀孕期间,此时司法机关一般不会立即判刑,而是会先要求其缴纳质保金之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任何犯罪孕妇在取保期间,司法机关的职员会监视该犯罪主体,知道其顺利将孩子分娩之后,该犯罪妇女会被判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包括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
·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起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通则第......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如果在行政拘留期间,发现另有案情,涉嫌犯罪,应当进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短期内限制,一般10-15天期限,刑事拘留是涉及案......
·协议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理手续,怎么过户?
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的相对自主性,很多离婚夫妻为了不伤和气,都会选择。但是,房产分割后还需要进行贷款等的续贷和过户。那么,协议离婚房产贷......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1、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在知识产权出现之前,发明创造是无偿使用的。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无法从中获益。知识产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明创......
·我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可不批捕吗?
我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可不批捕吗?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被辞退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吗?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
·网络诈骗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网络诈骗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一、网络诈骗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犯罪后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取保后没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同案犯已经......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的提取标准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的提取标准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