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伤至死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至死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二、法律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一般涉及到的赔偿金项目不是很多,但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工伤事故的原因进行认定,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如果存在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形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形式有哪些?第一类,私募证券类基金。这种基金一般是通过向个人投资者或者机构投资者发放证券的方法运行的,由于采取的是非公开的方......


·汽车的不计免赔险买了好吗?
      汽车的不计免赔险买了好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汽车的不计免赔险买了好吗?如果单独看保险公司的产品宣传的话,大家会发现不计免赔险在他们......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有多长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有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当事人驾驶证会被扣留,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当事人驾驶证。2、无证驾驶的,由交警部门......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一月九......


·夫妻之间办离婚要怎么操作
      夫妻之间办离婚要怎么操作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全险包含划痕险吗,都有怎样的规定
      在我国汽车作为一种代步的交通工具,在我国的社会中被人们广泛地使用。划痕是汽车在日常使用中较为常见的一类伤害,可以由相应的划痕险进行赔偿,全险......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算不算工伤?下班后在吃饭时间因他人受的伤一般不算工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几种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


·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多长?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考核期就是试用期,试用期这段时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互相观察,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最后都是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留在该单位。那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