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自书遗嘱如何确权有效?

一、自书遗嘱如何确权有效?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而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尽量不要使用铅笔以及其它容易被涂改的工具来书写,以免内容被涂改。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并且说明遗嘱是自己死亡后对所属财产的处置方法。如果本人没有在书面上注明“遗嘱”字样,或是仅存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对死亡后财产的处置,那么将视为无效遗嘱。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这也是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现实中有许多的遗嘱最后都被法院判为无效,那么这种遗嘱问题出现在哪了呢?无效遗嘱的问题大多都归结于这些方面:1、遗嘱是在遗嘱人发生危急情况下,由口头陈述说明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必须重新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重新订立;2、遗嘱人是没有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有限制的,他们所立的遗嘱不具法律效力;3、还有一种是在受到威胁和欺骗的情况下立的遗嘱,理应无效;4、蓄意伪造篡改的遗嘱,查实后,不具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为理公证遗嘱是需要遗嘱人亲自去公证机关进行办理的,而自书遗嘱则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并且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果遗嘱人需要他人进行代写遗嘱的,则需要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其中一份代写,并标明书写日期,签名,见证人签名。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遗嘱人需要以口述的方式设立遗嘱的,则需要对口头遗嘱进行录音,同样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综上所述,对于自书遗嘱确权的方式需要根据立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遗嘱的法律效力需要根据立遗嘱人是否在意志清晰,自愿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如果是在胁迫下写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赠品是商标侵权产品怎么处罚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赠品侵犯商标权的,由工商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没收侵权的赠品,对侵权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


·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一、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
      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一、行政拘留5天关在哪里?被关在判处所判处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机关。二、行政拘留的期限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


·商标权续注册的宽展期为多久?
      商标权续注册的宽展期为多久?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国家赔偿有精神赔偿吗?
      2010年修改的《国家赔偿法》扩大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又再一次的完善了法治制度。那么国家赔......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何时递交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预谋杀人用不用赔偿
      故意杀人罪,作为一种非法强制剥夺别人生命权的恶劣犯罪,犯罪分子不光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对被害者的家属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故意......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法院不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一般都是希望法院最终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否则的话起诉离婚的目的就没有达到。但也不是向法......


·赌场看场子的什么罪
      开设赌场罪,看场子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


·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用需要多少
      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用需要多少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讲,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因此为了能够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权利,最好是及时......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一、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