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和实行行为阶段,其实都是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就是我们说的中止犯。而在对中止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先确定构成什么罪名,应当在什么幅度内量刑,之后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若,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则应当对其免除处罚。就算是有造成损害,也应当对其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非婚生子与婚姻生子是一样的,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等权力。具体的一般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明......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 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二审答辩状交给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一、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甲方(男方):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中国《民法典》解释的要点是怎样的?要点一......


·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
      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一、撤销权判决执行难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一、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吗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报案申请的流程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遇到任何困难报警肯定是没有错误的。如果在遭遇了信用卡诈骗之后,我们应当及时报警,才能减少信用卡诈骗对我们造成的损失。但......


·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公司法人人数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个公司只能有1个法人和1个法人代表。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