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通过以上说明,就是说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时可以解除的。二、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一)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1、 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 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二) 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1、 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2、 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4、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收养关系本身就是通过一些法律手段建立的,虽然之后也会适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是这一关系确实可以解除的。按照《收养法》中的规定来看,解除收养关系分为了两种方式,即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无法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因为解除产生了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强险中误工费如何赔偿的?保险公司又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们对保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在购买车辆前也会购一份车辆保险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在购买保险时也要知道交强险......


·审查起诉阶段退侦的理由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退侦的理由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郑州市租售同权的内容有什么?
      郑州市租售同权的内容有什么?郑州落地“租购同权”新政,三份文件,从土地、建设和市场交易环节对“租售同权”如何落地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这意味着,......


·最新二审代理词
      最新二审代理词代理词的书写并不仅仅限于一审阶段,在二审、再审阶段,代理人都是可以向法院提交代理词的。但是不同阶段的代理词肯定还是有所不同的,......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水是人生存之根本,近现代以来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国家更注重对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若相关部门不能按照规......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遵义县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收取的?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一、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


·我们都知道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
      我们都知道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金,那么中暑后的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中暑属于物理因素......


·集资盖楼属于非法集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需要获取经济利益,就需要实施经济行为,不少人就利用此机会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形式是比较多的。根据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