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财产分割还有孩子的份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还有孩子的份吗?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实际上是 家庭财产的分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成年孩子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明晰。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得家产。但是,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当作家产分割。二、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房产?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然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会对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养育孩子,应该考虑到抚养的问题,可以给直接抚养一方多分些财产。而孩子是没有权力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对财产分割是在双方之间进行分配,抚养费也是给拿到孩子抚养权一方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不还被通缉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通缉怎么办?欠债还钱理所应当,没有警方通缉,也该还钱,这是天经地义,若被警方通缉,更要在警方没找到你之前把钱还了,让对方打收据,二、......


·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原则现实生活中随处都会发生人身损害的事情,包括动物咬人、高空坠物等等,这些事情发生后都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那么您知道人身......


·怎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一般认为
      怎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一般认为,当单位与个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工作就比较稳定。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的年限,签订了这种......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十分常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离婚孩子抚养权更改有什么要求?
      我国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令世界震惊,但是瑕不掩瑜,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其中离婚率上升也是一个让人不得不重视......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少人开始对商标加强了保护,有不少的人甚至还将自己的商标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商标。而从商......


·专利权保护对象有哪些2023
      专利权保护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


·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不公平的现象总是时有发生,对于工伤的认定总是存在这单位不受理申请的,或者是......


·一、未出现重大事故的醉驾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未出现重大事故的醉驾有必要请律师吗?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如果为了减轻责罚,当然请会好一些的。参考现行《刑法》......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法庭可以帮我们解决各种事物,但是这并不是免费的,通过法院来解决事情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称为诉讼费。如果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