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
  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在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中无论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有许多应该注意的地方,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减少后期的法律纠纷,在签订合同时都应当谨慎,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关于签订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时的十大注意事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抚养费平均支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平均支付的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挪用公款追诉时效是多久
      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依法成立犯罪之日,追诉时效应从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日起计算。二、挪......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受害者还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前,此时可能无需承......


·批捕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
      一、批捕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由公安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那叫判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


·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在协议离婚当中,按照规定当事人必须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实践中,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见促销产品的活动,而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存在这些传销的活动,但是在相关的法律中像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然后发展人员领取......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
      一、重婚罪起诉一方找不到怎么办?可以缺席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公证遗嘱给未成年的流程是什么?
      公证遗嘱给未成年的流程是什么一、公证遗嘱给未成年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2023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


·怎样打架不犯法,相关有哪些处罚规定?
      怎样打架不犯法。对于这类问题我们还是奉劝您,打架本身作为一项扰乱社会治安案件,对他人的身体健康构成伤害的同时,自己也属于犯罪行为。所以打架怎......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但您可不要认为除了这个费用之外,就不会涉及到其他的了。其实因为购房要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