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铺拆迁:遇到停水停电如何应对?

商铺拆迁:遇到停水停电如何应对?首先,如果违法主体是政府部门,那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部门对被拆迁人实施了停水停电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具体行政行为,受到《行政强制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约束。即在具体实施停水停电行为之前,应当向被征收人作出书面催告、听取其申辩,然后再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给行被征收人。如果其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被征收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里还要多提醒广大被征收人的一点是——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发生停水、停电行为的时候,我们至少要收集到可以初步证明被告实施了上诉行为的证据。一般来说,我们能提供的有利的证据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被拆迁人与供水供电公司之间存在供水供电的合同。比如,自己家中的水电费缴费凭据、水电卡、供水供电合同等能证明自己应获得供水供电的权利凭证。2、供水、供电设施被破坏的现场照片,以证明发生了破坏行为。3、拆迁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很多被拆迁人可能会收到或者看到以街道办或者村委会的名义发布的断水断电“通知”或“预先告知”等,通常会预告“如果不搬迁将停水、停电”。这些书面的材料一定要妥善保存。同时,我们要注意在发生断水、断电行为后,要及时报警,或者向当地的供水、供电部门投诉。最后,如果违法主体是开发商或者是供电局、供水局,那我们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或者基于合同违约提起民事诉讼,针对不同违法主体的不同行为提起相应诉讼。当然,我们也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查处申请。在任何情况之下,停水停电都是违法行为。居民可以向法院进行维权,弄清楚自己的权利是被哪一方进行侵害的。如果是政府,无论是拆迁主管部门,还是供电供水单位,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企业的话,可以向法院对企业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一、适用范围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传唤还是抓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传唤还是抓人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


·母亲的宅基地可继承吗?
      母亲的宅基地可继承吗?母亲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处理,因为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股权转让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一、股权转让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
      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嫌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


·交通处罚决定书丢了怎么样办
      1、丢的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只是一个告知单,丢了影响不大。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把行驶证、驾驶证交给他们,他们会......


·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立即生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


·劳动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


·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
      立案需要拿证据材料原件去法院审核吗在民事纠纷发生以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立......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状。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