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一、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并且不用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二、哪些大棚房要拆除
  
  1.农村违规违法修建的大棚房的将面临整治。指的是没有根据相关规定来建的大棚房属于违规违法的。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到期之后、土地流转到期之后常年闲置的“大棚房”将面临整治。这一类主要针对的是在土地流转的转让方承包期到期了,需要重新转让的,需要拆除土地上的大棚房。
  
  3.农村别墅、庄园、商品房、停车场、驾校、养老院等等在耕地上建设的非农用设施。
  
  4.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修建大棚房,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和《土地管理法》中就指出要加大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严守农村耕地红线,杜绝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行为,对于这一类人将会予以严厉的处罚,同时还将会责令腾房还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5.修建大棚房导致土地损坏,根据国家的规定,在耕地、基本农田等土地上可以修建农用大棚房,不能够修建非农用大棚房,但是在农用大棚房修建时,农民朋友必须要保护农村的耕地资源,如果在修建大棚房的过程中出现了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等行为,也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并缴纳相应的耕地修复补偿款!
  
  综上所述,对于大棚房被强拆的,是属于违建强拆程序,管理部门有权利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并且不用作出任何补偿,所以在修建建筑物的时候应当去了解怎样去修建,并且需要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是肯定可以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


·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河南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


·在我国醉酒驾驶肇事驾照能保住吗
      在我国醉酒驾驶肇事驾照能保住吗醉酒驾车肇事,这样的新闻并不新奇。本身醉酒驾车就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非常大的。很多醉驾司机......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立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民以食为天,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经营问题。现在,比如说食用油这一块。很多人已经意识到转基因油的危害性。现在市面上非转基因油的消费市场增加。食品经......


·单位车划痕险和车损险的区别?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的,关于单位车划痕险和车损险的区别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划痕险和车损险是不一样的,一般小刮擦的话是......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第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


·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话,就要......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


·道路上的车辆增多
      道路上的车辆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安全问题,所以道路交通法就越来越严格,但是还是避免不了交通事故,那么多少岁在处理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其实在正......


·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
      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一、约定保密事项要注意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