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权质押面临的困难有哪些问题

商标权质押面临的困难有哪些问题 商标权质押面临的困难
   (一)商标权质押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商标法》、《物权法》等法律专门对商标权质押作了规定,但还是存在商标权质押一些问题。
  1、商标权质押制度的设计缺乏个性;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含义和性质不明确;
  3、商标权质押权利证书是否要交付;
  4、商标权质押的过程存在诸多的风险;
  5、评估缺乏统一的准则;
  6、法律规定强制评估制度;
  7、商标权之实现存在交易困难。
   (二)我国当前法律中商标权质押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
  1、我国商标权存在着强制性评估。
  2、评估的费用过于高。
  3、指定评估机构有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
  4、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则。
  5、出我国商标权质押程序存在的主要缺陷。
  6、我国商标权评估方法存在缺陷。传统的有形财产评估办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市场比较法”等方法在评估商标权时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化解我国商标权质押困境的路径选择:
  1、完善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制度的建议。完善我国商标权质押制度的相关配套机制。主要是要完善评估制度以及建立一个规范的无形财产评估的交易市场。
  2、明确我国商标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方式及合同性质。
  3、建立我国商标权质押的个性化立法。
  4、我国商标权评估的更有效的两种评估方法(割差法、超额收入计算法)。这两种方法虽然在评估的结果上,使商标权的价值与实际的价值有所差别,但在现阶段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
  5、针对商标权独有的特性,做出与一般动产质押不同的规定;
  6、商标权质押登记性质应该明确为登记生效主义;
  7、针对商标权质押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建立起统一的无形财产评估准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拼弃强制评估制度、仿效美国建立无形财产评估市场等。
   商标权质押面临的困难很大部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造成,商标质押登记的流程、评估标准都需要改善。我们为您列出的对策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合理防范质押风险。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之后,才能促使商标质押贷款能够健康发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


·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2023年?
      一、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提出酒后驾车申请复议?
      现如今,全国各地对违规驾驶的行为处罚力度越来越严厉,尤其是针对酒后驾驶。酒后驾驶的危害不必多说,想必您都听说过或遇到过酒后驾驶造成的悲剧。今......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一、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去上班出现意外算工伤,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工作的任务,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当中所发生......


·离异再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异再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
      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一、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1、登记费(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


·容留妇女卖淫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违法利益的引诱下很多人会为了钱财而从事了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卖淫行业,对于亲自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必然会接受处罚的,那么,容留妇女卖淫量刑标准是什......


·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在儿童受伤害事件越来越频发的今天,监护人成为了一个您必须了解的法......


·哪些不动产不可以抵押?
      哪些不动产不可以抵押?一、有哪些不动产不可以抵押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为抵押物......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