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2、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不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几种情形不的施行强迁:1、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3、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出?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


·妇女流产了是否可以取保?
      妇女流产了是否可以取保?妇女流产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取保,取保的相关条件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


·职工工伤认定赔偿的最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的工作十分辛苦,不仅仅需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有的工作还需要承担受到伤害的风险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很多劳动......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人民和政府想要信息公开,需要经历申请、审核等这些步骤。因为信息公开需要审核,如果发现有粗制滥造的,......


·特许经营权质押的前提
      ①特许经营权人作为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有哪些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网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也有很多内容,接下来,的我们......


·敲诈勒索罪能和解吗
      敲诈勒索罪能和解吗?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2、行为人实施了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协议离婚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


·婚外同居怎么界定,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一、婚外同居怎么界定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


·商标评估需要什么材料,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评估需要什么材料,遵循什么原则?一、商标评估定义和原则1、定义商标评估的定义商标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