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司法强拆如何应对?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法律规定司法强拆如何应对?运用法律对应拆迁办法;首先,确定到底是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开发,哪怕是修桥修路的同时盖楼,也要区分开,修桥修路的地方是公共利益,只要是同期或后期盖的建筑是卖钱的那就是商业开发只有法院才能强拆,不是法院强拆就坚决制止,使用录像录音工具录下自己报警的经过和合法交涉的经过,最终能使用的合法程序都无效后,使用武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就是绝对的正当防卫了。二、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我们如果是不服拆迁裁决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期间是不能停止拆迁的执行;而在裁决为做出之前,就对拆迁单位提起撤销拆迁许可证的诉讼,也必须中止拆迁裁决的,这样,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裁决未作出,是无权执行拆迁的。1、一般拆迁单位解释上面的条例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强拆。其实,这只是哄骗老百姓的伎俩,希望老百姓能在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签订不平等的补偿协议,达到不战而屈人的目的已实现合法拆迁。而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首先应当进行听证会,而在听证会上,我们可以就拆迁方是否有违法的地方提出问题,比如拆迁计划、规划条件、产权调换房屋(期房)的相关文件、拆迁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方面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虽然有地方保护不到,但千万不要被拆迁方误导,从而主动放弃法律的保护。法律并不希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2、起诉撤销拆迁许可证中止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3、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就是法律对被拆迁户的保护了,所以要相信法律,政府不是也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么,大家都懂法了,就不会有人想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4、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5、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诉讼的目的就是要拆迁人提交拆迁许可证的申请资料)。6、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司法强拆不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这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的,在应对司法强拆的时候也要看自己是否有合法的理由来进行阻止,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合法依据的,在处理的时候不同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给出不同的结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遭受价格欺诈仲裁方式能获得损害赔偿吗?
遭受价格欺诈仲裁方式能获得损害赔偿吗?一、遭受价格欺诈仲裁方式能赔偿损失吗?被欺诈方是能获得损害赔偿的。但是要损害是实际存在,并且是由于欺......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一般情况下,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根据我国《专......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离婚自愿放弃财产分配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无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法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工地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职工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就享受到社保待遇,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如果以后遭遇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眼镜受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了......
·一般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定的要件而使婚姻自始无效。但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如重婚、近亲结婚、未......
·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众所周知,在北京二环内的私房院土地是属于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一直居住在私房......
·公安监视居住一般多久2023
公安监视居住一般多久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
·检查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一、检查机关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人民自己可以就自己的自身发展,以及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进行相应的使用。但是能够依法的使用土地,需要当事人去......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
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怎么办?父亲病故房子继承按照父亲所立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