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保检察院退回侦查案件由谁负责?

一、取保检察院退回侦查案件由谁负责?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二、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多少?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综上所述,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发现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不起诉或者退回继续侦办。负责案件的还是原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如果将犯罪证据调查充分完整,公安机关再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东莞市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一、东莞市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才能出结果?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完全鉴定,并且出具鉴定报告结果。......


·离婚财产分割录音证据效力如何录音的话最好同时有其
      离婚财产分割录音证据效力如何录音的话最好同时有其它证据来证明这段录音的真实性,这样的话在法律上来讲就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包括什么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包括什么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


·网络诈骗二十万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二十万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但即使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也不敢随便立案,因为网络诈骗案件的证据是很......


·一、经济补偿金是按职工的什么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是按职工的什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一,当事人有遗嘱兄弟可以分房产吗?
      一,当事人有遗嘱兄弟可以分房产吗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


·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进行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呢?而要是房屋先租赁出去了,这个......


·父母年轻时候犯下的错
      父母年轻时候犯下的错,却要孩子来承担,特别指婚前或婚前性行为。他们的孩子要比普通的孩子承担更多,或嘲笑,或忍辱。总之,给这样的孩子带来了无尽......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2、网登做材料、交件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