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孩子已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

孩子已满18岁还有监护人吗?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之后父母不再是监护人,但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割舍不断。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三、丧失监护的情况有哪些?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3、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时,法律应允许其辞去监护,但这不适用与未成年人的父母。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已满18岁就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用父母监护,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终止。生活中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成年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则需要父母或者子女充当监护人。父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取消其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指定监护人资费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指定监护人资费的规定是什么?法院指定监护人资费的规定是不能够对于指定监护来进行相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因为在我们国家相关的民法当中,并没有规定......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一些在网络上引起我国全体网民高度关注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当中,因为在庭审过程当中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这一程序,对于精神病鉴......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认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


·残疾等级如何评定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挂靠车辆的责任承担
      挂靠在现代生活十分常见,分为有偿挂靠与无偿挂靠,其中在运输行业较为流行,有些车主将自己的私家车挂靠到一些有资质的运营公司进行运营运输活动。虽......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一、继承人继承权丧失要件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


·环保人员行政不作为怎么处理?
      环保人员行政不作为怎么处理?对环保人员行政不作为的处理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按照1999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十)项......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


·父母离异后
      父母离异后,各国法律惯例是无论抚养权在父母哪一方,另一方均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也就是对孩子的看望,会面。关于探视权我国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近日,......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发生诉讼活动的时候,公证机构出具的......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有凭证借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债,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