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一、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后果是,拆迁机构不得实施拆迁行为,同时不签字的行为人也无法取得拆迁赔偿。
  
  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单位未达成协商,强制拆除的,其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三、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双务有偿性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拆迁机构实施的拆迁行为如果不是经由决定强制拆迁的行政机关授权或者是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强制拆迁的执行的,都需要与被拆迁户之间订立拆迁协议,双方需要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拆迁安置办法以及拆迁安置补偿,还有就是拆迁补助以及搬迁补助等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现实的生活中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在单位或公司上班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一是为了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了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在劳动者身体或经济受到损......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如今在交通领域兴起了一个新行业: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如今在交通领域兴起了一个新行业:有偿代驾。但是由此又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如果代驾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其中的有......


·劳务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当你有一份工作的时候,在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中就有一项需要谨慎地思考的问题,签署劳动合同是您应该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每项内容。或者在以后的工......


·《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定的加班时间为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即没住不得超过九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


·法定监护人怎么确定,法定监护人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相对而言都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能力很好的照顾自己的衣食住行,所以需要有人能在生活的各方面为他们提供帮助或者是保护他们,那就......


·广州市公司法律师指的是什么?
      广州市公司法律师指的是什么?公司法律师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律师,是指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其业务类型一般包括:公......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有哪些?
      近年来,很多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打骂儿童的新闻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这种行为是令人痛恨的,除了被道德谴责外,当事人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


·合同履约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合同履约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判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