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

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 一、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二、企业商标权质押是什么?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三、企业商标权质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这种贷款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物评估值的50%,最长期限为三年,那么申请此项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与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贷款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关于哪些企业商标权质押流程,首先,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然后,银行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后履行合同即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租门面赶上修路拆迁怎么办
      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要求房东对征地拆迁和合同变动对自己权利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一般可以要求房东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费、......


·危险驾驶罪怎么判缓刑
      危险驾驶罪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得满足以下几种条件才可以判缓刑:第一个条件就是犯罪分子因为其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刑或者拘役的期限是三年以下。这......


·打架进了派出所的后果是什么
      其实有的时候,对于打架的这种行为如果有过往的行人看到了并且报了警,那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肯定也会将打架的两个人都带到派出所当中了解具体的情况的......


·公司不动产过户给企业股东税金包括哪些?
      公司不动产过户给企业股东税金包括哪些?一、公司不动产过户给企业股东税金包括哪些?《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转化型抢劫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法律中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其实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就会转化为抢劫罪。而此时就会以抢劫罪来定罪,自然涉及到的处罚也是《刑法》中对......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


·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拒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拒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拒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


·缓刑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
      缓刑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的规定主要是: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