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摩托醉驾如何处罚?

一、摩托醉驾如何处罚?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将与轿车“酒驾”按照同一法律条款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实践中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交警不会对其测试酒精含量,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才可能对其测试驾驶者的酒精含量,然后对其所驾驶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机动车。
  
  二、醉驾从轻处罚免于刑责的情况有哪些?
  
  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醉驾摩托车的法律责任和醉驾机动车是一样的,同样触犯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交警查酒驾的时候,对醉驾车主要现场吊销驾驶证,由检察院起诉,按照公诉案件审理。对醉驾的处罚是一到六个月的拘役,量刑看醉驾后果及危害程度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母亲不要婴儿算遗弃罪吗
      母亲对婴儿有天然的抚养义务,自孩子出生便天然具有。我国有诸多法律对于此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第52条中第4款规定,父母对于未......


·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们知道,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法律也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想要的工资的。但有的单位却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不予支付这个试用期工资。......


·工伤原因不明 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员工之所以在用人单位遭受到意外伤害,肯定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的。社保局也一般都会要求在提交的材料中,是需要交代清楚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受的伤,并......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


·指定监护人文书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2
      指定监护人文书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2013)某社委指字1号张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申请人张某某提出的申请,认真分析了每个近亲属的情况,经居......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1、人民检察......


·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


·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


·邮寄送达通知相关的法律规定
      邮寄送达通知相关的法律规定邮寄送达通知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1)机动......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一、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