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项目。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5.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法律依据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三、怎么确定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划分了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书之后,受损害且无过错或者是过错责任较小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此次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要先去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请求残疾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
      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一、单位偷税漏税用举报他吗?可以举报他;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一、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要想了解净资产总额就要理解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不论是哪一部法律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管辖权问题,他就是指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市人民法......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可以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


·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刑处罚
      寻衅滋事罪可以说是从之前的口袋罪中演变而来的,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犯罪,但法律中要求对于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的,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不同点有哪些?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不同点有哪些?一、二者概念不同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建筑工地死亡4人该怎么处理?
      建筑工地死亡4人该怎么处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
      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一、注销公司流程: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


·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哪些
      信用卡诈骗行为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随着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信用卡诈骗行为......


·怎么对精神损害赔偿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
      在一些侵权事件中,除了会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外,同时还有可能给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出现生活不能自理,患上抑郁症等等情......


·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被抢注的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