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一、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交哪些税?
  
  1、契税
  
  1)财税〔2008〕1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因此,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2)财法字[1997]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四条 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5](废止)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房地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发[2005]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4、印花税
  
  财税[2006]162号《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6]2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金额那么就会涉及到很多的税钱,而且会根据出资的大小来进行判定税额,对于我国的土地只能有使用权,所以,执法人员在收取费用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公民才会合理的纳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中假想防卫的法条有哪些规定
      刑法中假想防卫的法条有哪些规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


·私募基金代销费用比例
      私募基金代销费用比例什么基金代销基金代销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投资业务,全称为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该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


·行政处罚终止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终止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行政处罚终止”?您会感到纳闷。顾名思义,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决定,执行人根据情况是要按照处罚决定执行责任。一起......


·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不能不吊销,不需经过检察院,而酒驾属于刑事责任,不管怎样驾驶证是要直接吊销的。我国《道路交......


·卖房人反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卖房人反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卖房人反悔的法律后果是为此要承担法院当中所规定的违约的责任,而这样的一种违约责任,实际上就是一种货币金钱方面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多久能放?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多久能放?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制度规定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制度规定是什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离婚分割财产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什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首先遵循......


·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会影响审判结果吗?
      现代夫妻离婚往往会伴随很多纠纷,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等。但同样也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离婚仅是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