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摩托车在出险后,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这些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二、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摩托车发生车祸也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进行认定的,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涉及到重大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可以直接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并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伤待遇民事起诉书如何书写?
      一、工伤待遇民事起诉书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草稿)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原告母子三人与被告签订的各种协议。因为这些协议既违反......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存在最高限额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存在最高限额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1.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


·持械寻衅滋事的界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持械寻衅滋事是指我国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对他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行为。我国对这类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不同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依照什么定罪处罚?
      一、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依照什么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法律规定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


·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目前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关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征地也是会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的,那么补偿的标准......


·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有哪些?1、公司型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人作为股东......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一、国际贸易运输合同范本及内容合同号码: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本合......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直以来确实也存在着一些违反我们国家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不构成我国形式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他也是属于要受到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