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二)、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
1.《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 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150%、 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300%的工资。
2.关于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由于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都与制度工时柑联系,因此,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无数为21.5天。考虑到国家允许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可以延期到1997年05 月01日施行,因此,在过渡期内,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其日工资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3.5天执行。
(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 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 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五)、关于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是大家的主要来源,进行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真的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在没有到发工资的时间先给大家商量一下,如果员工同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可以在没有得到他人同意,不进行发放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
·深圳保安公司改制劳动者应该何去何从?
深圳保安公司改制劳动者应该何去何从?劳动者的数量在我国是十分庞大的,因为您都需要工作来维持自己的基本收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深证保安公司经......
·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怎么处理?根据《刑诉法》,有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
·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湖北省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其实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国家在注重大型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小企业的必不可少的社会地位......
·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对于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在尚未判刑之前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的条......
·在北京买车可以回老家挂牌吗
绝大多数是可以的,除了极个别的有区域保护的车型不可以。买车时讲明异地上牌,然后带好车辆的相关证件,让4S给你个临时牌照。拿好买车的相关资料和凭......
·房屋买卖契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的人越来越多。在买房的时候,会拿到房屋买卖契证和土地使用证,许多人对于这两个证的使用和区别不是很了解......
·在单位工作满二十七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单位工作满二十七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不少在企业或者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因为不同的事务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我们需要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