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民间自治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三、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在享有业主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1、遵纪守法。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是业主委员会自我约束的根本表现。
  
  2、支持配合管理公司开展工作。管理公司虽受聘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管理公司,但也有义务支持管理公司,尽可能为其工作提供方便,应将业主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管理公司反馈,协调及增进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帮助管理公司排除工作中的干扰与阻力,为管理公司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3、做业主的宣传、教育、说服及督促工作。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宣传各项管理规章,教育业主自觉遵守管理公约及规章,说服业主理解有关管理收费,督促业生按规定缴纳管理费及其他应分摊的费用。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便于实施业主自治,相较于物业公司,小区的全体业主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更信任于业主委员会,因为业主委员会的这些工作人员本身就是从全体业主当中选举出来的,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的就是业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抗诉事由具体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事由都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


·解聘怀孕期间违反劳动合同吗?
      解聘怀孕期间违反劳动合同吗孕期公司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管辖内容是什么?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管辖内容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管辖包括1、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


·治安调解的注意事项?
      治安调解的注意事项?治安调解的注意事项??(1)要牢牢把握治安调解的条件。正确理解治安调解的条件,是做好治安调解工作的前提。对不符合治安调解条......


·剖腹产协议内容包括哪些?
      剖腹产手术为许多不适合顺产的产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它使我国产妇难产的概率大大降低。但剖腹产毕竟是以手术的方式进行生产,在手术过程中,......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2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判刑判拘役是案底嘛2023
      判刑判拘役是案底嘛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轻怎么判?《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


·民事诉讼上诉状采取邮寄是否可以?
      其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的案件都是在经过二审法庭的重新判决以后,否定了一审作出的判决结果的,上诉本身就是我国法律制度当中赋予公民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


·工伤抚养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死亡,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对其家属进行赔偿。基于对家庭中成员生活来源的考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