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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挪用罚没款会怎么处理?

执法人员挪用罚没款会怎么处理?1、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项、财物或者使用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等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1)收缴罚没和扣押财物时,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扣押财物收据的;(2)转借、转让、买卖罚没、扣押财物收据的;(3)非法印制、伪造罚没、扣押财物收据的;(4)自行销毁罚没、扣押财物收据的;(5)丢失罚没、扣押财物收据,造成严重后果的;(6)未按规定如实填写罚没、扣押财物收据的。二、执法人员如何处理罚没款?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自行到罚没款代收机构缴纳的罚款,执法机关应当监督缴纳;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二日内缴入罚没款代收机构;人民法院依照生效判决收缴的罚金,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二日内缴入罚没款代收机构;没收的款项,应当自没收之日起二日内缴入罚没款代收机构。执法机关处理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二日内缴入罚没款代收机构;财政部门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没收物品的变价款,由拍卖机构自收到款项之日起二日内缴入罚没款代收机构。罚没款代收机构应当及时收取罚没款,并在当日办理上缴国库手续。综上所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个人及企业,常采取的处罚手段是罚款。对于罚没款,要按照程序上缴国库,不得擅自使用、截留等。否则,一旦被查处,轻则面临行政处分,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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