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
  
  一、房屋产品质量纠纷怎么打官司
  
  第一步:确认被告第二步:书写民事诉讼状第三步: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第四步:举证第五步:开庭第六步:开庭审理。依次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提出退房请求。对于这样的纠纷,首先要看是不是房屋有质量问题,这是前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则买受人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次,要看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是否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严重程度,即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则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相反,如果构不成根本违约,仅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只是一般违约,还没有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则买受人要求退房的请求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如购买一套全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房产商交付房屋时为验收合格房屋,如主体结构不符合约定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购房人有权要求房产商按实际装修、设备与约定装修、设备标准给予补偿。如果仅因房屋地板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退房,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你仅以地板质量,具有地板确有质量问题的证据,如提供有资质监督检验机构出据的《检验报告》,要求开发商赔偿,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如发生裂缝、渗漏、墙皮脱落、门窗变形密闭性差等,如何解决房屋的修复问题?对于因房屋质量问题不是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的,买受人要求退房,法院不会支持该请求,但是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修复的义务和责任。在保修期内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超过保修期的,出卖人没有修复的义务。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举证
  
  商品房质量纠纷发生后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 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付清楼款证明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如入伙通知书、入伙交接单。
  
  (三) 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
  
  1、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案件
  
  (1) 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
  
  (2) 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
  
  2、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
  
  (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
  
  (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
  
  (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4)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综上所述,房屋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也就会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应该及时对质量问题提起解决办法,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的,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定的起诉流程,准备好诉讼状和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省××市××公司职员,现住××市××街××号。被申请人:B,女,××岁,×族,××省××......


·非工伤伤残鉴定到哪里办理?
      非工伤伤残鉴定到哪里办理?非工伤伤残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负责鉴定,可以由法院委托,也个人选择,但是个人选择往往会导致对方要求重复鉴定,所以......


·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吗
      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吗预售许可证查不到可以退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有必要进行吗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有必要进行吗?一、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转......


·一、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需要在多久内出具鉴定结果?
      一、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需要在多久内出具鉴定结果?1、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


·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转让吗?
      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吗?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根据《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怎样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


·非法集资不属于追缴的范围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涉及面广的犯罪行为,犯罪人通过存款、理财、基金、股权、债权投资等合法名义,以高额回报欺骗集资参与人的资金财......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


·妨碍公务不批捕到法院还交罚金吗?
      一、妨碍公务不批捕到法院还交罚金吗在检察机关不批捕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到法院交罚金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