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三、《合同法》中违约金的规定1、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2、第二十七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3、第二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4、第二十九条 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第三十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6、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违约责任7、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8、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9、第三十五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10、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11、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合同法之中,有关于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关系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详细规定,任何单方面违约的行为,无疑都会致使合同一方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故此违约金的支付,也会按照具体受到的财产损失来加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担保方式主要有那几种2023
      担保方式主要有那几种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


·聚众斗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父母承担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父母承担,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人员,比如说未成年少女的生育问题,双犯罪人员的孩子抚......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工程质量一向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那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呢?保证金是对工程建设......


·发现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发现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全国范围都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的保证供应和口罩、消毒液......


·第三方帮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第三方帮人生孩子算重婚吗?不算重婚,只有存在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行为才可以认定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


·公司拖欠三个月社保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与公司协商。2、协商不成,去公司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缴社保。3、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劳......


·一、农村集体土地继承问题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继承问题可以作为遗产吗?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


·注册劳务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申办条件(一)有机构章程;(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三)有不少于十万内元的注册资金;(四)机构......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于涉及到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争议,也为了保障当时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