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醉驾被追尾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醉驾被追尾责任认定需要多久?一般是10天,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二、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单纯的追尾倒也不是性质特别恶劣的交通事故,我们在下车察看被追尾车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不要害怕自己追尾了当事人的车辆就选择不报警,而且这种情况本来就属于必须要报警的法定情形之一。双方要承担的责任,交警会依法进行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流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在法律地位当中跟司法管理不是一种性质的,而且一般的行政制裁确实不会影响到我们太多的,不过为了能够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效率,整个行政执法......


·天津律师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律师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法律纠纷问题,很多人都会选择聘请律师进行处理,因为律师的专业性以及对法律的了解,会使案件的得......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事怎样的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随处可见过往的车辆,经常会看见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通知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验,由交警来确认......


·无证驾驶该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增加股东工商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增加股东工商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3、原股东会决议......


·哪些疾病可以判处监外执行
      哪些疾病可以判处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在交警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应当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可以协商的话,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


·生猪购销合同范文,如何写好生猪购销合同?
      生猪购销合同范文,如何写好生猪购销合同?生猪为家养的可食用的动物,不仅可直接作为鲜肉供食用,还是各种肉制品的原料。由于生猪的供应货源众多,市......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


·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职人员乘坐醉驾需要承担责任吗具体视情况而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