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等级如何确定

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等级如何确定1、消极履行: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公开批评、书面检讨、取消评先资格等追究;2、不作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检讨、经济赔偿、扣发工资、换岗等追究;3、严重不作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赔偿、工资降级、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待岗、开除等追究;4、渎职: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依据有哪些?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依据是行政法规,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消极怠工、敷衍应付、工作质量低劣等。从事的岗位出现责任事故,服务对象不满意但尚未造成影响的;规划管理、规划监察工作人员对监控责任区违法建设工程发现不及时,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三、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等。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如马康容诉彭水县国土局不颁发建房许可证一案。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如果是因为工作的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消极怠工和敷衍了事,造成了工作质量低劣出现了责任事故,都是追究责任的依据。而行政不作为的表现方式则是在行政案件中不受理或者是不予答复,即使确实案件违法也不答复当事人,这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


·存单质押信托有哪些流程
      存单质押信托有哪些流程一、存单质押信托有哪些流程1、申请与受理借款人申请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应当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规定提供有关资......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公司股东依法把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就是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股权转让在公司收购、重组、投资中会......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
      猥琐未成年少女怎么判对于猥亵,我国相关法律是这样解释的:当事人为了满足自己,用除了发生性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例如抠摸、舌舔、亲吻、搂抱、等对......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其实在法律上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其实在法律上,对于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没有什么差别,没错的一方该分的财产不会少,有错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不会多,法律是公平的......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男女在同居期间要在一起共同生活,因此就有可能产生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而日后要是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则就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那么同......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派出所不会自动更改婚姻状况。按照户口和婚姻登记方面的相关规定,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该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书到派出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怎样算是从犯?
      当代社会,许多场合一些大公司都需要进行筹集资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收集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的话也是允许的,但是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并不是......


·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中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中,最高是处死刑。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使是犯罪故意杀人罪的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判处死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不是法定的义务?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不是法定的义务?对孙子是否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视情况而定。1、根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